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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17-00449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税收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费、基金等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负责地方税收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地税局包括:市地税局本级;局属稽查局、鹿城分局、瓯海分局、龙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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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地税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地税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0722.29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地税局2017年收入预算20722.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地税局2017年支出预算20722.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967.27万元,公用支出3931.87万元,项目支出5823.15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22.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22.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81万元。

  • 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22.2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405.39万元,主要是2016年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汇算清缴,追加了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518.43万元,占8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52万元,占8.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53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876.81万元,占4.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行政运行11695.28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23.15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税收业务管理、办公设备购置、税收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17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支出475.35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5.53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8.90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77.91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9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6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93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0%。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3.0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地税部门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增加3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温州市地税局本级、局属稽查局、鹿城分局、瓯海分局、龙湾分局等5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31.87万元。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温州市地税局支出预算项目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23.15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温州市地税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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