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
各有关人员: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财会[2017]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