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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

发布日期:2017-06-30浏览次数:来源:市财政局字体:[ ]

各有关人员: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办法》财会[2017]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