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温财综〔2017〕22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财综〔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浙财综〔2017〕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