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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34亿元,完成预算55.0%,同口径增长9.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31亿元,完成预算的57.2%,增长21.4%。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4亿元,完成预算49.7%,同口径增长12.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收入14.41亿元,完成预算的47.2%,同口径下降9.7%。收入下降,主要是营改增扩围后政策性减税影响和去年同期高基数因素。

(2)企业所得税收入8.25亿元,完成预算的74.9%,增长40.2%。增长较快,主要是受股权转让一次性收入带动。

(3)个人所得税收入4.17亿元,完成预算的74.6%,增长41.4%。增长较快,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财产转让所得增加,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入库带动。

(4)契税收入6.56亿元,完成预算的35.4%,增长17.8%。增长较快,主要是二手房市场受政策性影响交易活跃。

(5)其他各税收入10.12亿元,完成预算的50.9%,增长2.1%。

(6)非税收入6.73亿元,完成预算的43.6%,增长55.6%,增长较快,主要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入和土地两项计提收入增长较快影响。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1亿元,完成预算的53.0%,增长19.2%。增长较快,主要是加强民生保障支出,以及车辆购置税省拨专项补助支出等因素。剔除车购税支出等因素,同口径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13.07亿元,完成预算的56.0%,同比增长10.2%。

(2)科学技术支出1.30亿元,完成预算的37.8%,同比增长104.9%。增长较快,主要是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资本金支出原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亿元,完成预算的40.2%,同比增长28.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亿元,完成预算的60.8%,同比增长91.6%,主要是对社保基金补助进度加快,和社保缴费功能科目改变。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0亿元,完成预算的70.5%,同比增长11.9%。

(6)农林水支出1.45亿元,完成预算的30.5%,同比增长2.7%。剔除上年一次性支出因素,增长10.1%。

二、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26.17亿元,完成预算的59.4%,同比增长65.4%。收入增长,主要是去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业回暖明显,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原因。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79.57亿元,完成预算的54.1%,同比增长54.8%。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8.08亿元,完成预算的58.1%,同比增长20.5%。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7.98亿元,完成预算的45.7%,同比增长40.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的支出大幅增长。

三、全市和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40.50亿元,完成预算的58.9%,同比增长21.4%。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82.92亿元,完成预算的46.1%,同比增长29.8%。

(二)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85.00亿元,完成预算的56.6%,同比增长29.0%。增长较快,主要是去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尚未清算,未形成收入基数。

上半年市级社保基金支出71.36亿元,完成预算的45.2%,同比增长28.6%。增长较快,主要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原因。

四、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3万元,完成预算的2.7%,同比下降94.0%。收入下降,主要是去年同期县市国企股权转让一次性收入形成高基数原因。全市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22.6%,同比下降87.2%。支出下降,主要是去年同期个别县(市)对国企资本金注入一次支出原因。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目前尚在申报审核中,将在第三季度陆续入库,上半年收支均未发生。

五、列入人大会审查的79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列入人代会审查的79个市级部门,当年预算安排100.98亿元,上半年预算追加减计0.36亿元,资金来源合计101.34亿元;上半年总支出44.62亿元,总执行率44.0%。

六、市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财政部要求,2017年是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的最后一年,需要将我市市区剩余的存量债务79.37亿元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其中纯市本级47.15亿元、经开区2.0亿元、瓯江口9.54亿元、鹿城区11.01亿元、龙湾区5.79亿元、瓯海区1.48亿元、洞头区2.40亿元。

上半年,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54.68亿元,其中纯市本级置换46.57亿元,鹿城区0.62亿元,龙湾区3.6亿元,瓯海区1.48亿元,洞头区2.4亿元。2017年下半年,将完成剩余24.69亿元的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市区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56.7亿元,加上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4.70亿元,核定我市市区2017年度债务限额为491.4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3.17亿元。

七、上半年财税主要工作措施

(一)财源建设加快推进。大力推进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投资,形成4个新子基金方案,温州新生代华岭股权投资基金投入1.5亿元推进我市生命健康产业的发展。继续推广PPP模式,设立规模10亿元的浙江温州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支付资金4500万用于杭温铁路一期项目。安排1.7亿元推进科技“新十条”政策落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科创基金初始运作,设立5只子基金,总规模为7.5亿元。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新十条”政策》,设立5亿元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助推企业上市。上半年全市财政地税部门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65亿元。

(二)预算改革逐步深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完善临时人员等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出台市级部门商品、服务和项目支出业务规范。集中公开99个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公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持续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实施两期竞争性资金存放51.3亿元,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深化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加强采购单位“直通车”网上自行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按照省厅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议精神,开展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自查,出台《温州市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业务指南》,完成市区存量债务置换共计54.68亿元,有序落实五年化债计划。

(三)征管机制日趋完善。推进征管模式创新,开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风险核查、零申报户风险管理,深化“金三”系统风险模块应用。深化国地税合作,加强国地税在个体定额、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争创国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温州市国地税互设窗口的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63个,联合办税服务窗口112个,以开发区试点共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服务模式。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市地税系统已经有96%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3%的办税事项实现“零上门”。

(四)民生支出有力保障。健全社保、卫生、生态、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保障机制,安排十大民生工程项目9782万元。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五水共治”、劣五类水治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地质灾害等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以中桓公司为平台继续做好“城中村”改造资金保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示范,上半年实际放款棚改示范项目15亿元,创新解决税收筹划难题,出台《关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助力“大建大美”。

八、下半年财税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分析形势,紧盯目标,查漏补缺,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任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源建设。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建立培育优势财源的财政税收机制等改革专题工作。着手研究城市经营战略框架,继续做好城中村改造资金保障、推动土地经营“两库一池”建设和市区经营性土地“三个计划”,实现地价和税收“双赢”。不断推进政府产业基金设立工作实质性运作,积极创造和优化投资环境。继续健全科创基金使用模式,加大子基金规模,落实科创“新十条”政策。大力培植金融业税源,发挥民营银行效率优势,促进金融总部在温扎根。落实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支持举措,实行个性化精准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地方经济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做大收入蛋糕。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强化专题性税源调研,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努力完成2017年收入任务。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进展,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做好房地产信息集成,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强化地方税征管。关注市区财政体制运行,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各区收支平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方案》,体现中心城区首位度。继续深化和巩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年”活动成效,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研究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缴。

(三)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后的编制与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正式运行“T+0”清算模式,实行支付电子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直通车”改革,做好公共服务和政府职能转移项目的购买试点。全面推进教育、科技和文体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和竞争性分配。坚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建立完善医院内部考核分配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圆满完成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四)防范运行风险。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对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绩效监督,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进行绩效性评估监督。继续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转保新政策,防范企业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成下半年政府债券24.61亿元的置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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