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浙财会〔2018〕34号)要求,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前准备工作 (一)多渠道开展培训工作,确保财务人员培训全覆盖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多渠道、分层级进行,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大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应确保于2018年11月中旬前完成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市级财政将通过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等平台集中宣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政策;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集中面授,聘请专家讲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实务操作;邀请新中大公司技术人员就会计核算软件操作进行演示。 全市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在财政部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下属单位进行培训、指导,确保2018年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实现本部门财务人员“全覆盖”。 (二)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实施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各单位应当在2016年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将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各类合同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类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取部分积极性较高的、会计机构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模拟运行。尽早发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软件系统等问题,为新制度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三)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 在当地财政部门指导下,各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包括软件升级、新建账套、更新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确定2019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实现数据正确转换。各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 (四)建立咨询机制 市财政部门将组建由在温高校从事会计教学的专家、市会计领军人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的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团队,针对政府会计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集思广益、答疑解惑,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贯彻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也应建立相应团队,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协同推进内控建设等工作 各单位在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同时,应协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控实施效果,以适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带来的工作环节和流程的变化。在会计核算系统升级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将防控措施嵌入财务及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准备、周密部署。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认识明确、组织到位、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建立工作联络机制 建立政府会计工作联络制度,各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属地财政部门反馈和解决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工作跟踪督查机制 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各单位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进程,将政府会计贯彻实施情况纳入财政综合考核内容。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会计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培训和跟踪检查。
温州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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