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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3月28日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温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温州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财税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紧扣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同口径增长7.2%(按年初预算口径,可比增长8.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比上年增长14.2%。

全市总体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60.9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36.1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228.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5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48.6亿元),收入合计1026.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6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64.7亿元(包括上解省支出114.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8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1亿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71.7亿元),支出合计1026.3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17年省与市县之间财力正在结算中,最终数据以市县(市、区)实际结算数为准)。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180.9亿元,增长4.6%,其中营改增增值税59.0亿元,下降6.1%;营改增增值税收入下降,主要是“营改增”减收效应显现和上年高基数因素。企业所得税53.9亿元,增长16.4%,主要是法人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因素。个人所得税25.1亿元,增长29.5%,主要是个人股权转让一次性因素。非税收入74.2亿元,增长8.3%。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增长10.7%。公共安全支出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0%,增长2.5%。教育支出17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0.3%。科学技术支出15.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增长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亿元,完成预算的163.9%,增长72.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改革后功能科目改列因素。

2.市级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5.6%(按年初预算口径,可比增长7.1%)。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省拨车辆购置税一次性因素后为92.3亿元,同口径增长6.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年初支出预算,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本级支出。

市级总体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4.3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2.5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48.8亿元、区上解省收入29.7亿元、区县(市)上解市收入5.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7.5亿元),收入合计275.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76.2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27.6亿元、区上解省支出29.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6.7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亿元、中央四税返还区支出5.9亿元、补助县(市、区)支出和结转下年项目支出69.3亿元),支出合计为275.5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17年省与市、市与区之间财力正在结算中,市级最终数据待结算汇审完成后再专题报告)。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28.0亿元,下降2.0%,其中营改增增值税13.3亿元,下降19.6%;营改增增值税收入下降,主要是“营改增”减收效应显现和上年高基数因素。企业所得税13.4亿元,增长36.4%,主要是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分成以及上年低基数因素。个人所得税6.5亿元,增长15.3%。非税收入18.8亿元,增长18.4%。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2.6%。公共安全支出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增长8.1%。教育支出2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9.9%。科学技术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增长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38.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0.4亿元,完成预算的171.3%,同口径增长98.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1.4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27.1亿元,收入合计1149.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82.8%,同口径增长104.9%;加上专项债务转贷还本支出72.2亿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133.2亿元,支出合计1149.6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主要是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因素。

2.市级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1.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9%,同口径增长4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1.0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19.7亿元,收入合计386.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3.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0%,同口径增长92.0%;加上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34.2亿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7.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1.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2亿元,支出合计386.1亿元。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因素。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4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长3.2%。全市社保基金支出40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比上年增长3.0%。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4.8亿元。

2.市级

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169.2亿元,完成预算112.6%,比上年增长2.5%。市级社保基金支出15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1.5%。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1.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亿元,完成预算的81.3%,比上年下降79.8%(主要是部分县市国有资产产权处置一次性收入实施进度比年初预计要慢和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6.1亿元高基数因素);加上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2亿元,收入合计1.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7亿元,完成预算的79.4%,比上年下降66.0%(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高基数因素);加上按照中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出资金0.6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支出合计1.6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2.市级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比上年增长87.9%(增长较快,主要是部分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利润上升原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54万元,完成预算的83.6%,比上年下降20.6%(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高基数因素);加上按照中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出资金832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094万元,支出合计4380万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3.2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2017年末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2亿元、专项债务383.2亿元。

3.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5亿元、专项债券67.4亿元。至此,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六)2017年市级功能区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功能区(含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生态园区)收支执行情况见相关附件材料。

二、2017年财税主要工作成效

(一)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助力动能转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助力“拆、治、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实施,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市区置换债券总额达77.9亿元,节约财务费用约3亿元。提前完成五年化债计划,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市区2017年新增债券56.7亿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统筹安排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制造业“机器换人”,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培育。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研究培育优势财源的财政机制,整合涉企专项资金保障“科技新十条”“企业上市十条”等政策落实,着力在税源培育上提质增效。设立5亿元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助推优质企业上市。深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省、市合作设立20亿元的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市级设立10亿元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全市政府产业基金规模达到64.2亿元,设立子基金28支,投资项目41个,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约210亿元。市级安排政府投资预算77.5亿元,重点保障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及“交通治堵”“市政管养提升”和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建设。支持搭建“跨境电商”“一达通”、保税物流中心等一批推动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政府平台,大力保障开放型经济和网络经济发展。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争创发展优势。全面发挥新一轮省市、市区财政体制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市与洞头区财政体制,建立健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一级财政预算体制,县(市、区)镇(街)财政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完善市区城建财权分配体制,理顺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2017年全市三农总投入291.3亿元,同比增长8%。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全市共争取省以上农发项目30个,财政资金1.3亿元,首次突破亿元。统筹安排7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美丽乡村、农村公路提升等工作。市级安排3.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五水共治”、劣V类水治理。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纳入财政部PPP平台项目79个,总投资1503亿元,其中已落地19个,入库数量、金额和落地数量均居全省前列。省市合作设立规模10亿元的浙江温州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支付资金4500万元用于杭温铁路一期项目。积极助推“大建大美”,做好“城中村”改造资金保障,指导各区争取棚改资金超300亿元;设立温州市大建大美(含PPP)投资保障基金,撬动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大建大美”。

三是深化财税改革,提升服务质效。深编细编“四大预算”,优化“两上两下”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政府投资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和管理,率全省之先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全覆盖”。大力推进预算公开,99个市级部门在同一时间、同一平台公布部门预决算。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建立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机制,完成2016年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深化专项资金改革,积极盘活沉淀资金,加强结转资金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控制债务增量,消化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完善数字财政应用平台,提升市区财政体制数据共享和预算报表编审自动化水平。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我市全域上线“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正式迈入“云时代”。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修订出台新的财政资金竞存标准,全年83亿元资金实现竞争性存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期绩效目标覆盖到全口径政府预算,发挥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审与执行中的积极作用,率全省之先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预算与资金分配,连续四年获得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应用试点,建成多元开放的便民支付渠道框架体系,全市实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全覆盖”,全年累计通过平台办理缴费587万笔,收缴资金12.5亿元。全市地税系统96%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零上门”比例达73%,39项业务实现“免填单”,26项业务提速30%、资料减少36%。市财政局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服务预算单位235家。

四是落实减负举措,政策普惠民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7年全市财政地税部门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103.4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其中:结合“放管服”改革,建立非税收入清单制度,全市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为企业个人减轻负担6亿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7年5月起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为企业减负1.8亿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市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8%。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统筹安排财力1.4亿元,保障好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市级资金4400万元用于避灾安置点的设置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消除。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加大治霾、治水、治污力度,全面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窑)炉,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加大治堵保畅力度,支持公共停车泊位新建、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交通信号智能化和公交线路完善,切实优化城市交通。强化“餐桌安全”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和“在线阳光厨房”创建。关爱老年群体,保障市区建立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继续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标准篮球场、公园社区健身步道和百姓健身房的建设。积极保障学前教育,全市新(扩)建70所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落实“双下沉、两提升”工程,推进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签约率达3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63%。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过去一年,市财政地税部门承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19件,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34件,共计253件,承办量居全市前列。其中主办件18件,会办件235件,内容主要涉及公共财政、政府投资、经济建设、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税收政策优惠等多个方面。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通知要求,我们建立局领导领衔办理机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做到了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同时,按要求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主办的1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为“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各项民生、刚性支出增长迅速,财政支出压力更加突出,部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少数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进一步加强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8年财税经济形势分析

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形成新的强大动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我市财政收支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但同时,影响财政平稳运行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营改增”、简并增值税税率、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收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三去一降一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较大,各部门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从而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财政紧平衡状态将持续。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基本同步的要求,以及全省今年收入安排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初步安排建议为增长7.5%。

(二)2018年政府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系列财税改革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着眼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遵循“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推动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培育涵养优质财源;树立科学的民生理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健全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绩效导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巩固提升我市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三)2018年财政收支重点

1.落实减税降费,依法组织收入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完善资源税改革政策,严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完善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网”收费目录清单机制,推行常态化公开,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不收费。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

2.强化支农扶贫,推进绿色发展

进一步调整优化存量资金的扶持方向、扶持环节和支持方式,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西部农林资源和生态优势,组织实施“十大百项”工程,全力推进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组织实施“1811”工程,抓好温州智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市县共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平台发展。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和农产品品质品牌提升工程,打通绿色优质农产品进城和市民下乡通道。突出精准扶贫,坚持增收与减负两手抓,继续探索财政资金折股量化试点,重点推进异地搬迁、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加快实现一批低收入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海洋生态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温州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和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保障海洋生态建设和渔业品牌品质提升。继续深化温州市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撬动全市林业产业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生态保护成效和资金分配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进一步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助推西部山区绿色崛起。继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投入,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5个加快发展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理顺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

3.落实科教兴国,强化文体建设

着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理顺城区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高校中长期预算编制,落实国家级科研项目市补配套经费,推动高校创建省一流学科和提高中外开放办学水平;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助力民办教育从“保基本”向“供选择”转变。发挥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驱动作用,优化科技经费配置结构,提高科技资金使用绩效,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贯彻落实“科技新十条”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市科技创投基金工作,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格局。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扶持文化品牌活动,深入实施送戏下乡、文化走亲等文化惠民工程。扶持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推动非遗文化传承。大力支持推进我市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改革试点工作。

4.健全社会保障,完善医保制度

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并落实新出台的被征地农民转保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应对基本养老保险未来支付风险,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健全就业保障制度,继续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将市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804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适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市区标准每人每年各提高50元,分别达到900元和400元。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深入落实“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全面推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疗资源整体布局,建设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

5.创新扶持方式,推进转型升级

坚持“增量崛起”与“存量变革”并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重,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全面做好“培育新动能21条”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引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紧盯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这一“关键少数”,着力推进小微园建设,细化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长效服务机制。继续夯实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用好市级专项资金。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实质性运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强化PPP财政监管,推进我市PPP模式持续规范发展。

(四)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00.0亿元,增长7.5%。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拟安排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0亿元,剔除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同口径增长5.5%。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00.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64.1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36.1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22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9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60.7亿元),收入合计964.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766.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98.1亿元(包括上解省支出118.6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亿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61.4亿元),支出合计964.1亿元(2017年收支合计含一般政府债务,按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属于预算调整事项,2018年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和支出待省级下达后由相关市县(市、区)预算调整)。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08.2亿元,增长7.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拟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5亿元,剔除省级提前下达车辆购置税安排一次性支出5.6亿元,为96.9亿元,同口径增长5.0%。主要科目支出情况:

 

 

 

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08.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35.4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2.5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48.8亿元、区上解省收入31.7亿元、区县(市)上解市收入6.1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3.1亿元),收入合计243.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102.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41.1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29.0亿元、区上解省支出31.7亿元、设立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中央税返还区支出5.9亿元、补助县(市、区)支出和结转下年项目支出68.5亿元),支出合计243.6亿元(2017年收支合计含一般政府债务,按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属于预算调整事项,2018年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和支出待省级下达后预算调整)。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941.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4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71.3亿元,收入合计1017.7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46.0亿元,同口径增长0.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171.7亿元,支出合计1017.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2)市级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40.0亿元,剔除上年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43.3亿元,收入合计285.5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0.0亿元,剔除上年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2.4%;加上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34.5亿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31.0亿元,支出合计285.5亿元。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期479.8亿元,增长4.5%。全市社保基金支出451.3亿元,增长11.6%。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8.5亿元。

(2)市级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预期164.1亿元,下降3.0%;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0.5亿元,收入合计174.6亿元。市级社保基金支出174.6亿元,增长10.6%。收支相抵,市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2亿元,下降15.8%(收入下降,主要是预计无产权转让收入);加上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3亿元,收入合计1.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亿元,增长72.8%(支出增加,主要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等因素);加上调出资金0.3亿元,支出合计1.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2)市级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5340万元,增长21.9%(收入增长,主要是2018年市级竞争类与功能类、公益类国资企业收缴比例分别从15%、10%提高到20%、15%);加上动用上年结转资金1094万元,收入合计643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367万元,增长118.7%(支出增加,主要是根据《温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政办〔2010〕121号)规定,收入增长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调出资金1067万元,支出合计6434万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5.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年初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2017年温州市区政府债务限额491.4亿元控制。

6.2018年市级功能区预算收支情况

市级功能区(含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生态园区)预算收支情况见相关附件材料。

四、认真抓好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体制机制活力。根据上级部署,推进落实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支出政策,压减和取消不合理支出或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按照“两个一般不”的要求,全面梳理现行财政专项资金所支持的财政事权,实行分类处理。推动“最多跑一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财政地税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目标,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优化预算执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应用结合机制,探索建立“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PPP边界和范围,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市场。全力推进“政采云”平台深度应用,搭建“政采云”大数据平台,实现纵向、横向数据交互与共享。继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农口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全力推进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

(二)积极涵养优质税源,着力提升城市能级。继续加大税源培育力度,引导街道乡镇增强税源经济意识,确保“企业上市十条”“科技新十条”“培育新动能21条”和人才新政等政策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狠抓现代企业培育发展,积极对接“凤凰行动”,全力保障百企上市培育计划。大力培植金融业税源,发挥民营银行效率优势,促进金融总部在温扎根。加快推动浙江温州PPP基金两期10亿元资金到位和投放,引入中国PPP基金来温开展战略合作投资。不断推进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完善服务协调机制,主动创造和优化投资环境,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大建大美”“两线三片”“一心四网”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助力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升。研究城市经营战略框架,推动土地经营“两库一池”建设和市区经营性土地“三个计划”,实现地价和税收“双赢”。在坚持依法征税的同时,加大“让利于企”的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做好十大民生工程和各项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落实协调发展理念,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激励机制,完善高校综合定额拨款机制,大力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助力温州从全国民办教育试点走向全国示范。落实公共文化投入主体责任,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点单式、专业化、强回应的公共文化供给模式,实现供需有效匹配。继续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全面深化医联体建设。

(四)增强驾驭风险本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我市五年消化计划,重点关注市属国资公司、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可能产生的隐性负债,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积极应对养老保险未来支付风险,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分析,严格基金征缴和支出管理,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扩面,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转保政策。

(五)主动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理财治税能力。牢固树立“职权法定”观念,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增强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统筹财政监督力量,加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审计整改,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继续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修改完善财政资金招投标细则,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坝”。积极优化国有资产处置模式,规范处置行为,加大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监管力度;加强重大专项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深入推进管理会计应用。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内控风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检查力度,促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执业。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确保预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最后,也恳请各位代表理解“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并对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税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温州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