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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局多措并举促精准扶贫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8-06-15浏览次数:来源:市财政局字体:[ ]

一是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年初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加快拨付各级扶贫项目资金,确保 5个工作日内拨到有关乡镇、单位(户),进一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尽早发挥扶贫资金作用与效益。2018年县级预算扶贫资金750万元,截至4月底已拨付450万元,执行率为60%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深度。开展扶贫资金检查、抽查,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报账制,把牢验收标准,使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项目申报、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下达等环节实行全程公开公示,让扶贫资金在阳光、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自觉接受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是加大特色扶贫工程资金力度。以“光伏小康”工程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及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建设。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3598.9万元,支持80个扶贫重点村发展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已有23个村实现并网发电,每年可为每个村集体增收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