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温州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7浏览次数:来源: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行〔2018〕519号


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4〕51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温财行〔2017〕515号)有关规定,依照2017年度各县(市、区)民族专项资金考核结果,经研究,现将温州市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各县(市、区)作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支出时列报2018年“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及时将少数民族发展奖补资金下达给民宗部门等相关单位,确保奖补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发展和城市民族工作。

附件:2018年温州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2018年温州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类别

县(市、区)

2017年考核名次

基本补贴

奖励

小计

A类

泰顺

第一名

50

60

118

少数民族文艺队伍建设

5


《温州少数民族》编辑出版文化经费(钟炳文)

3


文成

第二名

50

40

93

少数民族文化经费

3


平阳

第三名

50

20

78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经费(平阳武术学校)

5


少数民族文艺队伍建设

3


(畲龙村畲歌队)

苍南

第四名 

50


6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经费(苍南民族中学)

12


B类

龙湾

第一名


20

20

瑞安

第二名


15

15

鹿城

第三名


10

10

永嘉

第四名


5

8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经费(永嘉县桥头镇朱涂中学)

3


市本级

市民宗局

少数民族重点工作和少数民族应急资金

16


16

合计 

250

170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