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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以及绩效管理重点工作目标,我市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都已如期完成,现将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一是在市政府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号)之后,陆续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包括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第三方评价管理、指标体系等十余个管理办法,以及绩效目标编报指南、自评复核工作指引、重点评价工作指引等具体的操作细则。二是2017年年初,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7〕11号),明确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主要有整改和反馈、报告和公开、挂钩预算与资金分配、考核和奖惩等多种方式方法,特别是将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预算与资金分配,对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有机融合绩效管理信息与预算管理系统

以现有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软件为依托,嵌入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表、自评表、跟踪监控表,做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同步融合。财政业务所有信息系统完全向包括绩效管理处在内的财政大监督处室开放,所有绩效评价报告上载至市级绩效评价报告库系统(温州财政辅助管理系统),消除绩效管理信息障碍,实现与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机融合。

三、形式多样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印发《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手册》(一)(二)、《绩效评价报告汇编》等培训资料。二是多次在财政部官网、人民网、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温州市财税信息网、温州日报等网页媒体上报道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动态。三是组织全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探讨改革发展方向,并对中介服务机构、市级预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

四、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一是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开展实质性审核。实现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并将绩效目标审核嵌入预算编审流程,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促进预算单位编实、编细、编准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改进和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益。二是不断扩大项目预算公开评审范围。2017年9月份,对2018年度预算“二上”的温州大学“科研经费”等21个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逐个反馈被审单位,将评审结果作为这些项目预算安排的依据。

五、持续夯实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2017年8月,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对2017年所有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在项目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对重点监控项目报送的监控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作为2017年度项目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有序开展事后绩效评价

一是继续完善自我评价与外部再评价的绩效自评复核机制,精心组织实施项目支出再评价(复核评价)。在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委托中介机构对其中120个项目和温州市总工会学校等12个单位的整体支出自评情况进行第三方复核再评价,并根据人大要求,对市人大预算审核的重点部门的18个宣传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是突出财政管理难点,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性评价及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对“农村社区文化礼堂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等4个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此外,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对温州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是否继续保留该专项资金及规模调整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全年组织评价的134个项目复核评价报告、12个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3个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评价报告、5个专项资金重点评价报告,全部反馈被评单位及财政归口业务处室,报告市人大与市政府,并在预算管理与资金安排中予以应用。同时根据决算公开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向社会公开,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八、完善绩效管理考核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管理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完成对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切实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厅。


温州市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