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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18-00605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税收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费、基金等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负责地方税收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4个行政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2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3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鹿城税务分局

4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

5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龙湾税务分局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收入总计24,427.79万元,较上年增加517.9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32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38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299.22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327.45万元。

(2)其他收入295.40万元,较上年增加295.40万元,主要原因是龙湾分局收到龙湾区财政拨款收入295.40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1,745.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76.67万元,下降38.15%,主要原因是龙湾分局2016年上半年未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日常办公经费977.39万元在年初结转结余中列支。

2、2017年度支出总计24,427.79万元,较上年增加517.9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人员支出1,32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45.30 万元,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信息化建设、税收事务运行管理等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减少676.76 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减少67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2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161.78 万元,增长10.15 %,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10.38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148.6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8.58万元,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费。较上年增加52.46 万元,增长9.11 %,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1,042.76万元,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较上年增加106.70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136.67万元,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减少29.97万元。

(5)其他支出1,327.45万元,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追加预算部分支出。较上年增加1,32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人员支出预算为其他政府性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328.4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税务设备更新、各分局办公场所租赁等税务业务管理相关费用等。较上年减少453.69万元,下降25.46%,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列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300.61万元等税务业务费。

(二)本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68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86.54万元,占98.70%;其他收入295.40万元,占1.30%。

(三)本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0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4.92万元,占74.92%;项目支出5,794.40万元,占25.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855.37万元,支出总计23,855.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1,199.92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1,327.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359.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37.42万元,增长3.0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550.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5.63万元,增长7.32%。主要是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26.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96.62万元,下降10.25%。主要是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税收业务管理、办公设备购置、税收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55.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5.71万元。主要是省拨经费2017年税务业务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7.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55万元,增长5.69%。主要是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7.5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16万元,增长4.66%。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8.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6.95万元,下降5.55%。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39.4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0.5万元,增长17.59%。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103.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45万元,增长32.67%。主要用于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84.6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6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6.04万元;公用经费2,492.8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57.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1,327.45万元,本年支出1,327.45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27.45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27.45 万元,主要原因是地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年中追加预算为其他政府性基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3.79万元,下降57.4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10万元,增长104.2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部门全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4.9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1.10万元,下降86.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15.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略有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等支出。其中,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934人次,支出4.90万元;国(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69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使用厉行节约;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03万元,增长144.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辆公务用车27.03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0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所属稽查局、鹿城分局、瓯海分局、龙湾分局等5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2.85万元,比上年增加470.88万元,增长23.29%,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列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300.61万元;培训费增加65.88万元;劳务费增加61.6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46.46万元,采购支出总额738.61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54.55 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 万元;服务采购支出484.0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5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资产合计9,743.29万元,比上年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其中:流动资产2,311.37万元,占总资产的23.72%;固定资产6,961.20万元,占总资产的71.45%;在建工程0万元,占总资产的0%;无形资产470.72万元,占总资产的4.83%。固定资产含: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套(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套(台)。

4、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1)部门开展的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 21个,共涉及资金5210.3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3.2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自评结果为优秀18 个,良好3 个。

(2)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 0个。

四、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情况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资金)。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7.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9.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0.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docx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