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文件及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以市局名义(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部分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3:部分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温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