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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5浏览次数:来源: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会〔2019〕85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浙财会〔2019〕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为我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以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员,高端(拔尖、领军)会计人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财政预算安排,参加培训的学员食宿、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四、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市级单位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直接向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温州市绣山路299号1201室)报名;各县(市、区、功能区)所属单位人员向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经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审核后汇总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五、其他说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的,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视同完成培训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报名时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企业精英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班,具体报名方式时间(见附件)。其他时间段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当期开班一个月前。联系电话:市财政局会计处:88524527,88610375,邮箱:wzkuaijc@163.com。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大中型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温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9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