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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温州市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温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宣安

(2019年8月27日)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报告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一是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市区2019年债务限额为686.3亿元,市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0亿元,其中提前下达的47.0亿元已按规定编入2019年年初预算,对其余新增债务限额44.0亿元,代为发行后转贷市级,需调整市级预算。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给经开区0.8亿元专项债券,由于项目无法实施,改由市级棚改项目承接额度,需调整市级预算。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债务预算调整

市级收入44.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0亿元。

市级拟安排支出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亿元,用于温瑞大道二期整治提升工程(鹿城段);专项债券14.8亿元,分别用于生态园管委会的黄屿板块土地储备等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转贷各区支出2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6.2亿元。

(二)年初债务预算调整

调减专项债务转贷支出0.8亿元,调增专项债务支出0.8亿元,用于市名城集团龟湖街坊旧城工程。

三、收支平衡情况

综合上述调整事项,市级收入44.0亿元,市级支出17.6亿元,转贷各区支出26.4亿元。债务预算调整收支平衡。

调整后,市区债务余额为686.2亿元。市区债务余额在省下达的债务限额范围之内。

 

       关于2019年温州市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