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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0-00603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温州市地税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地税局是主管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税收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费、基金等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负责地方税收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地税局包括:温州市地税局本级、局属稽查局、鹿城分局、瓯海分局、龙湾分局。

二、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地税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4177.5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收入预算24177.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支出预算 24177.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8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5.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9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73.14万元,项目支出6383.4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77.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77.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8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5.32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77.5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78.22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08.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380.2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8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687.69万元,占85.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52万元,占7.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01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1035.32万元,占4.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行政运行14304.29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83.40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税收业务管理、办公设备购置、税收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8.99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支出527.53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8.01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9.35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125.97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各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7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0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大幅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86%。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 万元,主要用于地税部门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温州市地税局本级、局属稽查局、鹿城分局、瓯海分局、龙湾分局等5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73.1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温州市地税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7.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温州市地税局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8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温州市地税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4.单位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docx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