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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温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20年第二次集中培训将于11月份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7 日。其中11月22日报到,11月 23日-11月27日集中集训,11月27日16:00下课后即可返程。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学员,请提前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项目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第四项)。 二、培训相关费用 本期集中培训的学费由温州市财政局承担,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按有关财务制度由学员单位承担(食宿费每人每天340元),学员报到时预缴1500元,后据实结算。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集训要求所有学员均在学院内住宿和用餐,严禁携带家属、小孩及非培训人员入院; 2、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同时为加强特殊时期面授培训的教学管理,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含报到日、返程日)需避免频繁出入学院。学员注册报到后,外出离校须提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和班主任报备;再次进入学院时,须由学院公共管理培训部开具准入学院证明; 3、参训学员需自备一次性口罩供培训期间个人卫生防护使用,在培训教室、人员密集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 4、其余疫情期间线下培训的相关要求请参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线下培训疫情防控的若干规定》执行(附件1)。 四、会计高端人才项目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老师、刘斯瑶老师 联系电话:18121168102、18121168041 电子邮箱:cl@snai.edu;liusiyao@snai.edu 附件: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线下培训疫情防控的若干规定.docx 2、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20年参训名单.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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