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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0-00574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2020年第二次集中培训开学的通知


温财会〔2020〕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温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20年第二次集中培训将于11月份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7 日。其中11月22日报到,11月 23日-11月27日集中集训,11月27日16:00下课后即可返程。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学员,请提前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项目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第四项)。

二、培训相关费用

本期集中培训的学费由温州市财政局承担,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按有关财务制度由学员单位承担(食宿费每人每天340元),学员报到时预缴1500元,后据实结算。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集训要求所有学员均在学院内住宿和用餐,严禁携带家属、小孩及非培训人员入院;

2、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同时为加强特殊时期面授培训的教学管理,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含报到日、返程日)需避免频繁出入学院。学员注册报到后,外出离校须提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和班主任报备;再次进入学院时,须由学院公共管理培训部开具准入学院证明;

3、参训学员需自备一次性口罩供培训期间个人卫生防护使用,在培训教室、人员密集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

4、其余疫情期间线下培训的相关要求请参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线下培训疫情防控的若干规定》执行(附件1)。

四、会计高端人才项目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老师、刘斯瑶老师

联系电话:18121168102、18121168041

电子邮箱:cl@snai.edu;liusiyao@snai.edu

附件: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线下培训疫情防控的若干规定.docx

2、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20年参训名单.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