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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预执〔2020〕10号 各有关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标标准有关内容部分修订如下: 一、取消 “银行将纳税所属地迁入温州的,竞存评标时额外加2分;银行将纳税所属地迁出温州的,竞存评标时,额外扣2分。(按各银行迁入迁出的文件发布后并由财政部门首次纳入招投标计分之日起,一年有效)”加减分指标; 二、社会公益贡献附加分指标由“以竞标银行在竞标年度内发生的,自愿向温州市慈善总会及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的捐赠额为计分依据。捐赠额度每1万元加0.0025分,最多加0.5分。捐赠总额不含一日捐,且单次有效。”修订为:“以竞标银行在竞标年度内发生的,自愿向登记注册的社会公益机构的捐赠额为计分依据。捐赠额度每1万元加0.0025分,最多加0.5分。捐赠总额不含一日捐,且单次有效”。 特此通知。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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