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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近日,温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原2017年出台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已实施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7〕124号)、《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以及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精神,原管理办法部分条款需要修订完善,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结余化解、绩效运用等方面需要更进一步明确要求,以加强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

二、适用《文件》的对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承担市委、市政府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挂钩帮扶的乡镇(街道)及扶贫对象等。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了《文件》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工作原则和整体要求等;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共四条,明确了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原则、分配因素等;第三章“扶持方向和支持方式”,共八条,明确了扶贫资金的扶持方向、支持范围、结余资金使用、资金整合等要求;第四章“部门职责、资金下达和使用”,共八条,明确了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职责、资金下达流程、资金分配期限和资金使用要求等;第五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共七条,明确了动态监控管理、资金公开公示、绩效评价及奖惩机制等;第六章“附则”,共叁条,明确了实施细则要求和办法的实施有效期。

四、《文件》的执行时间

因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修订条款均有上级文件规定为依据,故自发文之日后三十日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0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