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现将《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浙会服〔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