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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温州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23日前反馈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徐峰;联系电话:0577-88509596。 附件1:温州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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