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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会〔2021〕8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温财会〔2019〕57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目标 通过对单位内控报告及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摸清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现状,查找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符合外部政策要求的改进建议,帮助单位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同时挖掘一批内控建设的典型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全面提升。 二、评价方式和对象 本次内控评价采用线上评价与现场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小组成员由市财政相关人员及内控专业人员组成,随机抽取市本级19家单位(见附件1)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三、评价工作要求 1、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于 2021年10月13日前将《市本级内控评价单位及联系人情况表》(见附件1)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1年10月20日前,按照评价资料清单(见附件2)向评价小组提供真实、完整、在用的内部资料及核心外部政策,及时反馈确认评价结果。 2、单位应根据评价小组出具的评价报告组织改进,将待改进问题落实到相关部门及岗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改进的分工计划,至2022年3月底前完成改进,并将单位问题改进清单,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市财政局将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复核。 四、其他 为保证内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局将在评价工作启动前召开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员和方式 市财政局联系人:尹艳 电话:0577-88523359 评价咨询小组联系人:林胜存 电话:13567792992 电子邮箱:wzkuaijc@163.com 温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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