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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21〕30号 瓯海区财政局、水利局: 为支持你区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瓯海区雄岙治理工程补助资金210万元拨付给你们,并相应增加你区“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用于雄岙溪进行包括河道清淤、建设堰坝及滨水漫步道等在内的综合整治。 请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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