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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1-0030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一、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是温州市财政局下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其职能是负责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支付汇总清算,以及代理相关预算单位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支付与会计核算办理服务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专题监控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云服务平台、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支付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包括四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管理科、支付清算科、监控管理科、核算应用科。

二、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 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04.61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20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61万元,占100 %。

(三)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204.6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71.91万元,占89.0%;公用经费支出128.70万元,占10.7%;项目支出4万元,占0.3%。

(四)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4.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04.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1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4.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65万元,主要是人员、社保类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54.61万元,占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98万元,占8.4 %;卫生健康支出(类)58.01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类)91.01万元,占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50.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运行等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核算云运维保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7.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5.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2.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1.9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访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4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财政支付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温州市财政支付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