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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1-00338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温州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温财建〔2021〕6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68号)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0〕47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在“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平台上启动了产业扶持政策转移支付类项目申报工作,并已公示无异议,现下达2021年度温州市环保产业扶持政策转移支付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220万元(具体分配见附件),相应增加各县(市、区、功能区)“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

温州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考核奖励资金须用于项目建设或工作推进,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励。考核奖励资金专项转移下达到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由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联合安排用于环保项目或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及时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管。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2021年度产业政策转移支付类项目兑现资金明细表.doc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