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资产云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2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2021〕12号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不断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及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要求,按照省财政厅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资产云)迭代升级的部署精神,决定开展资产云2.0升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云2.0升级目标

(一)搭建资产管理公共平台,提升协同水平和创新能力。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场景丰富、需求变化快,需要用户、软件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等多方参与,搭建开放共享平台,促进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协同,以满足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以及各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共平台推进资产编码等资产数据和业务标准建设,破除技术和数据壁垒,提升组织沟通和运转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创新活力和动力。

(二)探索软件资产管理新模式,促进政务软件高效共享。通过应用市场建设,明晰软件产权,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一地创新,全域共享共用”,提高软件资产绩效,优化数字化改革项目财政投入和资金保障方式,完善软件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云服务规模效应,通过应用市场按需购买云服务,避免重复建设,有效节约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政务应用技术水平,有效避免供应商锁定。

(三)打通资产监管和内控,完善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推进资产云移动端应用,完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功能,落实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责任,推进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全员管理模式。制定相应标准和规范,开放资产数据接口,推动与预算、采购等数据自动对接,降低不同系统间数据共享和应用对接成本,减少数据录入,力争“最多录一次”,探索系统间数据自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实现资产管理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

二、资产云2.0特点

(一)资产云运营模式。在资产云1.0功能基础上,资产云2.0拆分为资产云应用管理平台和各类资产业务相关应用。资产云应用管理平台为开放的公共基础平台,属于国有资产,由省财政厅委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用产学研模式运营和维护。资产业务相关应用和服务由相应市场主体提供,各类资产业务应用按照“谁投入、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由软件所有权单位上架资产云应用市场。

(二)资产云平台的持续迭代。财政部门持续推进资产云平台升级迭代,逐步融合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预算一体化平台;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在建工程、房产、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及无形资产等重点资产的基础管理;鼓励行业特色明显的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打通财政资产监管和单位内控管理,发挥“资产云助手”移动端工具作用,逐步形成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全员动态管理的新模式。

(三)资产业务应用的持续迭代。资产云应用平台上的各类业务应用由软件的产权单位负责升级迭代。各单位可按自身需要在资产云应用市场订购各类业务应用或个性化服务。各单位年度累计云计算服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限额的,云计算服务采购品目中的所有服务,均可以实行单位自行采购;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限额的,均应当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单位拥有产权的软件,鼓励上架应用市场开放共享;单位不拥有产权的软件按年支付服务费,不得再支付开发和运维费用。

三、资产云2.0升级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7月20日前)

1.关停制单功能。资产云1.0系统中资产处置、出租、合同备案等审批业务流程的制单功能已于7月9日下班后关停,无特殊情况单位不得发起相关资产管理审批事项。

2.处理在途单据。各单位要加快在途单据的审核(审批),于7月16日前确保所有单据都在“历史”状态。其中,涉及报废资产定点回收以及资产调拨入公物仓的,应及时与接收方对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保在途单据按时办结。(在途单据查询方法:点击菜单栏【我的任务】下面的【流程监控】,流程监控中显示【待审】和【已审】的单据均为在途单据,【已审】单据点击蓝色字【流程监控】可以看到该单据在哪个环节待审)

3.注销资产卡片。处置流程已完结的单据,各单位要于7月20日前注销资产卡片。未及时注销的,需在资产云2.0系统中重新报批。(未注销资产卡片查询路径:点击菜单栏【统计查询】下面的【资产处置情况表】,勾选单位,选择【已处置】资产,是否注销选择【否】后点查询)

4.完成资产月结。各单位原则上应在7月12日前完成资产月结账和月报,确保系统业务日期为2021年7月;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月结(月报)的,应在7月20日前完成。

(二)数据迁移(7月21日至23日)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自7月21日起,资产云1.0全面停止运行,由软件公司负责将资产云1.0资产数据迁移至资产云2.0系统。未办结的在途单据无法迁移,需在2.0系统中重新制单。

(三)数据校对(7月26至30日)

数据迁移完成后,各单位需对迁移后的资产数据进行校对,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及时与软件公司联系。

(四)业务培训(暂定7月26日)

组织开展资产云2.0系统业务操作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正式上线(8月2日)

资产云2.0系统正式上线后,所有资产管理业务均在2.0系统上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操作,规范做好资产登记、入库、使用、处置、核销、月结账(月报)等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协调。资产云2.0是省财政厅持续推进政府公共云服务平台协同共建的重要展示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资产云2.0培训、应用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上线任务。

(二)完善数据,夯实管理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数据治理,确保资产卡片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资产盘点,确保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实物资产核对一致。涉及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的单位,其内部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合力做好相关资产的入账(调账)和资产卡片登记工作。

(三)强化管理,加快内部落地。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克服新老资产云系统转换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应认真参与培训,熟练掌握资产云2.0各项功能使用和操作,并做好单位内部资产云2.0使用讲解和培训,加快资产云2.0在单位内部落地。

(资产云服务热线:88503807,联系人:席想成18066310717、缪坚潜13566242229)

 

 

 

 

 

温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