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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1-00360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及调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温财建〔2021〕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8号)及《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分配及调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2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3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分配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969.5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新增路政人员增量补助,公路水运的管理、养护、建设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支出,并相应增加你县(市)或单位2021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27号)和《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建〔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治堵任务以及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现调整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城市治堵经费5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城市治堵工作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支出,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或单位2021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绩效目标抓好落实,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因素法).docx

2.2020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治堵经费)调整表.docx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