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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21〕4号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帮扶机制,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号)和《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0〕13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参保“益康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09.548万元(详见附表),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指标。 此次下达的市级补助资金根据各区(功能区)上报的低收入农户参保情况,按人均90元标准测算补助到各区(功能区)。请你们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附件: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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