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局对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市局名义(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2件).xlsx
2: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7件).xlsx
温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