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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2-00175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财社〔2022〕11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废止温财社〔2017〕502号文件的通知


温财社〔2022〕11号

各区财政局、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各区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社〔2017〕502号)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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