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备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4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备案〔2022〕11号)

浙江瓯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由“陈艳(持股80%)、程承红(持股20%)”变更为“陈艳(持股66%)、程承红(持股20%)、蔡东伦(持股14%)”。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