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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2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环〔2022〕15号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精神,结合《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温州市本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办〔2022〕1号)文件,按照各区上报的2022年人才住房政策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共计230万元(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

各区收到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后,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于人才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支出,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表(转移支付)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各区(功能区)人才住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表(转移支付)

地区

资金下达数(万元)

鹿城区

137

龙湾区

40

瓯海区

31

温州高新区(经开区)

17

温州海经区(瓯江口)

5

合计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