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政策文件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温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社〔2022〕15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号)、《温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温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各区“20807就业补助”款级科目下相应项级支出预算科目,主要用于家政企业培育补贴、家政人员配套补贴(包括免费体检补贴、人身意外保险补贴和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家政人员临时住宿补贴等。请各单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温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温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补助金额

鹿城

131.75

龙湾

32.55

瓯海

15.7

合计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