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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采〔2022〕1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发挥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及时组织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指导督促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通知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及时做好采购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更新工作。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项渊;联系电话:88532725)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