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2〕4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市领导开展“助企开门红”、挂钩结对帮扶、春节慰问、参加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建议方案》、《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市级挂钩结对帮扶走访活动的通知》(温委农组〔202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浙里医保温州益康保”工作的通知》和《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690万元(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根据市领导挂钩结对帮扶和春节慰问情况、市区低收入农户参保“益康保”等工作安排进行分配,其中:

一、市领导挂钩帮扶资金370万元。根据2021年37位市领导每位10万元的标准测算,共安排帮扶资金370万元。

二、市级春节慰问资金265万元。根据2022年市领导春节慰问情况,按照四区、三市被慰问乡镇每个20万元、五县被慰问乡镇每个25万元的标准测算,共安排补助资金265万元。

三、低收入农户参保“益康保”市级补助资金55万元。2022年低收入农户参保“益康保”保费标准为成年人100元、未成年人80元,保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根据各区(功能区)审核上报的低收入农户参保情况,共需保费109.5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5万元。

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