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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展的通报(1-8月份)

发布日期:2022-09-09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采〔2022〕11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4号),根据《温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温财采〔2022〕4号),现将我市2022年1-8月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留份额及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预留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1919.70万元,其中市本级473.22万元,县(市、区、功能区)1446.48万元。1-8月份,各级预算单位共实现交易1548.69万元,交易金额排名前三的为市本级(345.64万元)、鹿城区(261.06万元)、瑞安市(219.32万元)。截至8月底,全市预留份额完成率为80.67%,排名前三为苍南县(147.12%)、瑞安市(138.63%)、瓯海区(92.04%),排名后三为泰顺县(51.14%)、洞头区(51.50%)、经开区(64.63%)(具体详见附件1)。

二、统计口径

预算单位及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采购;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工会组织及职工个人通过政采云微信小程序“超职购”832专区等途径采购并完成支付的相应数据(工会组织及个人设置所属预算单位)都将计入预算单位年度预留份额任务完成数。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同时,省财政厅将对此项工作开展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因素。

(二)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根据1-8月统计数据,从县(市、区、功能区)看:有6个地区预留份额完成率在70%以下;从市本级看:有64个执行单位预留份额完成率在70%以下,存在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部门内统筹协调,并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各预留份额执行单位要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则快”的原则,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预留份额采购任务。


附件1:2022年1-8月温州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2:2022年1-8月温州市本级各预留份额执行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表.xlsx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