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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9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环〔2022〕1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2〕16号),《温州市四好农村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奖补办法》(温交〔2022〕43号),以及转移支付资金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提前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养护、桥隧改造、灾毁保险、示范创建等工作,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3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县(市、区)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