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3〕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领导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春节慰问、参加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建议方案》和《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2022年度市级挂钩结对帮扶走访活动的通知》(温委农〔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615万元(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根据市领导挂钩结对帮扶和春节慰问情况等工作安排进行分配,其中:

一、市领导挂钩帮扶资金350万元。根据2022年35位市领导每位10万元的标准测算,共安排帮扶资金350万元。

二、市级春节慰问资金265万元。根据2023年市领导春节慰问情况,按照四区、三市被慰问乡镇每个20万元、五县被慰问乡镇每个25万元的标准测算,共安排补助资金265万元。

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2023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挂钩帮扶资金(万元)

春节慰问资金

(万元)

小计

(万元)

鹿城区

/

20(山福镇)

20

龙湾区

/

20(永中街道)

20

瓯海区

/

20(梧田街道)

20

洞头区

20(大门镇)

20(东屏街道)

40

乐清市

/

20(蒲岐镇)

20

瑞安市

/

20(玉海街道)

20

永嘉县

50(界坑乡20,东城街道20,云岭乡10)

25(东城街道)

75

平阳县

60(凤卧镇20,怀溪镇20,闹村乡20)

25(怀溪镇)

85

文成县

70(二源镇20,平和乡20,桂山乡10,公阳乡10,铜铃山镇10)

25(桂山乡)

95

泰顺县

80(南浦溪镇20,雪溪乡20,包垟乡20,东溪乡10,大安乡10)

25(西旸镇)

105

苍南县

70(莒溪镇20,藻溪镇20,赤溪镇20,桥墩镇10)

25(灵溪镇)

95

龙港市

/

20(其中:云岩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舥艚第二社区联合党委5、芦浦第二社区联合党委5,龙江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

20

合计

350

265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