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3-00023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温财采〔2023〕2号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执业行为,提升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政采云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已加入温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需在每年年底前完成培训和测试,方能参加下一年度评审工作。

(二)新注册专家入库需完成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获得相应评审资格。其中,当年9月30日前入库的专家需在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续聘学习测试,方能参加下一年度评审工作。

(三)专家需完成培训课程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题目在测试题库中随机产生50道题目,其中单选题20题、多选题20题、判断题10题,达85分为及格。可不限次数参加测试,直至合格。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评审专家工作纪律;

(三)评审实务; 

(四)相关系统操作(包括专家库系统、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等);

(五)培训考试。

三、其他事项

培训内容将根据新变化新情况,不断完善、动态更新,请专家注意实时跟进学习。操作过程中如有其他相关疑问或建议,请致电政采云专员,联系电话:0577-88926829。

温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云平台已整合至当前平台,《温州市财政局关于上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云平台的通知》(温财采〔2021〕3号)不再执行。

附件:温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操作手册.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