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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采〔2023〕3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更新“管理账号”

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应于3月21日前统一填报《温州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预算单位存在新设、合并、撤销、更名等情况,《情况表》中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修改更新;无变化的,请在备注栏上填报“无变化”,市财政局根据《情况表》批量更新单位管理账号。填报路径:通过浙政钉——温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交流群——《温州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在线编辑填报相关信息。《情况表》中联系人手机号有变化的,管理账户更新后,账户及密码信息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并由联系人登录并激活该管理账户。具体操作详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指南》(附件2)——开通采购人“管理账号”流程——首次登录激活“管理账号”。

二、准确填报预留份额

各预算单位应于3月24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由主管预算单位进行确认汇总。具体要求:按照大于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0%的比例填报,原则上不少于2022年预留份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共用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填报预留采购份额”;食堂外包的,应按规定填报预留份额。具体操作详见《地方预算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附件3)。

三、梳理确定“交易账号”

各预算单位应尽快登录采购人管理账号,梳理本单位“交易账号”。需新增、变更、删除“交易账号”的,具体操作详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指南》(附件2)——开通&删除采购人“交易账号”流程。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及共用食堂的非具体采购执行预算单位,无需开通交易账号;食堂外包的,应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

四、有关说明及工作要求

预算单位及其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其工会组织及职工个人通过政采云微信小程序“超职购”832专区等途径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都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即计入年度预留份额完成数。

预算单位应于11月底前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并支付完货款。市财政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展,并适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单位工作考核。

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88538035,88588523。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1号).pdf

附件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指南》.pdf

附件3《地方预算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