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郑兴隆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温财党组〔2023〕19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兴隆同志任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比照副科级领导管理);
李侠同志任温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比照副科级领导管理)。
上述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 试用期为1年。
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