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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3-00065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温州市2023年度水利设施灾害保险(堤防段)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温财农〔2023〕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海经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县两级2021年—2023年全市水利设施灾害保险(堤防段)协议,2023年全市保费总额1537万元,补助资金按照《温州市堤防灾害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温水政发〔2018〕68号)确定的保费标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3年水利设施灾害保险(堤防段)市级补助资金共计1102.57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们“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指标,各地要落实配套资金,并按协议要求及时完成保费支付工作。

二、补助资金由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2023年水利设施灾害保险项目的保费支付。各地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绩效,并将补助经费使用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和市水利局。

三、2022年度水利灾害保险(堤防段)市级补助资金(温财农〔2021〕18号文件所下达)的预算支出科目由“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更正为“2120814 农村生产发展支出”,所涉及资金在指标下达时已使用更正后科目,本次仅做文件书面补充更正。


附件:2023年度水利设施灾害保险(堤防段)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