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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3-00069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分配市县新增费资金的通知


温财农〔2023〕6号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分配市县新增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6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21年、2022年清算资金和2023年第二批预算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区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等情况,现将2023年省分配市县新增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因素部分)517.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主要用于各区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并相应增加你们“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地严格按照浙财资环〔2022〕42号文件规定,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3年省分配市县新增费资金分配明细表.doc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