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陈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财党组〔2023〕21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烽同志任温州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晓峰同志任温州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副主任;
倪俪媛同志任温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上述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
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