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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监督〔2023〕7号 市直有关单位,在温各高校,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23〕44号)精神,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我市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选拔温州市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的通知》(温财监督〔2023〕6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财政局对申请推荐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138名2023年度温州市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现予公布。 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要强化担当意识,严格遵守专家人才库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人才库各项活动,深入研究财会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注重加强学习交流、政策研讨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千年商港·幸福温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温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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