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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温州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环〔2024〕1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2023年度温州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3〕13号)和《关于印发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的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市应急局考核情况,现下达对温州市2023年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通过的322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4年度“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相关工作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单位个人奖励。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规范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wps

           2.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绩效目标表.wps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