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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1-0031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规定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温财监督〔2021〕2号

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9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全市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有关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严格规范行政运行支出,落实财政开支标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重点检查2020年度市直单位(含下属单位)是否存在餐饮浪费、会议定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PPT(幻灯片)等服务外包支出情况。主要检查内容例示如下:

(一)单位制订的公务用餐和接待制度,不符合我市公务用餐经费标准和公务接待餐报销标准。

(二)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开展公务接待。

(三)党建等活动伙食费超标准。

(四)在非定点的宾馆饭店、场所召开会议等。

(五)会议费支出超标准、超定额。

(六)委托外单位实施不属于本单位“三定”职责的事项和属于职责范围内应当直接履职的事项。

(七)其他“过紧日子”相关事项。

二、检查安排

市直属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展全面自查,在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表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4月底市财政局将组织力量,选取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进点时间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三、检查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浙财行〔2015〕11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42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温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和温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18〕15 号)、《温州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温委办发〔2008〕158号)等相关文件。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过紧日子”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充分认识过紧日子要求,认真组织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报表。自查发现问题由单位自行整改完毕,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并以销号制形式逐项抓好问题整改。重点抽查发现凡是属于严重违规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2020年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表.xlsx


温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