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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市区加装电梯补助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发布日期:2021-05-17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为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解决老百姓“上楼难”问题,协力助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市级财政兑现加装电梯补助资金725.4万元,93台加装电梯进行补助。同时,为积极回应老百姓对加装电梯延续工作的呼声,近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工作进行了补充通知。2021年市级财政已安排800万元保障政策兑现。补助资金可用于项目设计、建设,管线迁移,电梯购置、安装调试,日常维保等。下面,跟着财小鲤一起来看看通知详情吧~

1、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市区三区(鹿城、龙湾、瓯海)的基础上,增加了浙南、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2、政策补助有效期相应延长。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3、保持原有补助标准不变。即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15万元/台的资金补助。

4、其他规定保持不变。其他规定仍适用《温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