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2〕27号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要求,经市级核查验收,现将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合计1500万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并相应增加你们区“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预算指标。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推进美丽河湖项目建设,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

附件: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美丽河湖名称

补助资金

(万元)

1

鹿城区

共青湖

402.99

鹿城绿轴水网

39.69

2

龙湾区

中横河

238.06

3

瓯海区

龙舟湖

710.41

高教园区河网

108.85

合  计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