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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温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3个改革事项入选全省优秀案例

发布日期:2022-03-23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广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典型做法的通知》(浙财监督〔2022〕7号),我市3个改革事项入选2021年度试点改革优秀案例。

地区

改革事项名称

温州市

推进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 从“软约束”变硬手段

温州市

创新投资项目事前评估机制 推进财政资源配置“三个在前”

平阳县

优化内部考核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保驾护航

事项一:推进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 从“软约束”变硬手段

温州市财政局以塑造“效果最佳、资金最少、方案最优”的预算项目为目标,按照系统思维整体统筹推进,第三方机构、专家、代表委员等多方联审,对241个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审,涉及资金63.64亿元。根据评审结果,对重点项目的预算安排提出合理建议,合计核减资金5.13亿元,资金核减率达8%;对项目的绩效目标给出修正完善建议,指导部门单位重构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为项目今后绩效管理奠定规范科学的基础;对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建议,指导部门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期预算申请进度,强化项目预算中期科学规划。

事项二:创新投资项目事前评估机制 推进财政资源配置“三个在前”

温州市财政局建立“闭环联动”的决策清单,牢牢扭住“科学、精准、闭环”三个关键,系统搭建一套覆盖多层次、贯穿全链条的项目决策体系,实现项目生成科学审定在前。建立“滚动循环”的项目储备清单,强化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形成了“储备一批、决策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实现优质资源精准投放在前。建立“分类限额”的指标清单,对全市投资项目进行精准分类,注意排摸研究对比后,归集同类项形成行业审核限额标准,实现投资标准严格控制在前。两年来,已经对市本级9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投资审核,核减金额达13.26亿元。

事项三:优化内部考核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保驾护航

平阳县财政局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财政内部考评体系,对于绩效管理全过程工作不到位、未随同预算审核开展绩效目标审查的、未及时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被人大审计等发现问题的,规定了相应分值,直接影响科室的考评等级和工作人员的全员绩效得分,进一步增进职能科室预算绩效意识和部门主体责任。利用考评办法的“指挥棒”效应,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首次实现绩效目标实质性监审,促进预算编制更精准;2021年度的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相比上年度均有大幅提升,同比分别提升336.65%和29.65%。

自省财政厅提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来,温州各级财政部门踊跃揭榜挂帅,积极探索创新,在全市上下掀起了拉高标杆、强化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热潮,各项改革任务均取得显著成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力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推动“财为政服务”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温州市财政系统将按照省财政厅“一年迈大步、两年出成果、五年成体系”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扩大试点改革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