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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2-0005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部门、 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温财预〔2022〕6号

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一)公开主体与范围

1.部门公开:按照“谁编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是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的公开。除依法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各部门应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

2.单位公开: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2022年开始,除涉密单位外,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没有财政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都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算。

(二)公开内容

1.部门公开内容: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由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浙财预〔2017〕5号)等文件规定公开。

参照《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样式》(附件2)、《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样式》(附件3)起草公开内容,目录及框架内容不可缺失,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本年度公开的表格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请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文字说明,补充完整相关数据、说明后公开。

三定方案涉密的请自行脱敏后公开相关职能职责,根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略。

2.单位公开内容: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的单位预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浙财预〔2017〕5号)等文件规定公开,参照《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样式》(附件2)、《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样式》(附件3)起草公开内容,框架内容不可缺失,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公开时间

1.部门公开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要求,市级各部门应于2022年5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原则上市级各部门统一在2022年5月19日集中公开。

2.单位公开时间:各部门应当在接到市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单位预算应在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后20日内公开。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四)公开方式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需通过部门(单位)各自门户网站及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部门预算-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专栏一并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单位预算公开通过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及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部门预算-部门所属单位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并长期保持公开状态。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各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17〕184号)要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2022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由市财政局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zhou.gov.cn)上公开。各部门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请按规定于相关文件正式发文后20日内,在各自门户网站以及“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市级专项经费”栏目公开、查询。

三、其他

1.市级部门应切实担负起本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对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定落实单位预算公开有关工作规范和工作方案,指导单位妥善处理涉密信息,加强预算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部门所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积极推进单位预算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涉密事项管理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在所属单位完成预算公开后,各主管部门应填写《关于XX局所属单位2022年预算批复及公开完成情况的函》(附件5),发便函加盖局公章,以PDF文档格式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总预算局备案。

3.为确保2022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准确、规范,有关公开操作及注意事项详见《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操作及注意事项》(附件1),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公开工作考核监督,重点检查预算公开时间、方式、文本及附表质量等内容。

4.请市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开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预算信息。如有疑问,可与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联系。

附件:1.2022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操作及注意事项.docx

2.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样式.docx

3.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样式.xls

4.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网址统计表.xlsx

5.关于XX局所属单位2022年预算批复及公开完成情况的函.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