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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查引鉴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各协审咨询机构: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查管理,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提升财政审查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特向各协审咨询机构征集财政审查引鉴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8年以来,各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市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审核)工作中,具有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意义的案例。

二、案例选用

引鉴案例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审核)工作中实际发生,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体事项可以出现在审查(审核)工作过程中,也可以出现在审查(审核)送审资料中。

三、编写要求

1.引鉴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引鉴事项、案例说明、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等。其中:“引鉴事项”为引鉴案例的名称;“案例说明”包括案例的基本情况、事实陈述等;“引以为鉴”包括案例的难点、堵点、易错点及产生的影响等;“举一反三”包括案例的原因分析、解决办法和相关建议等。

2.引鉴案例仅针对审查(审核)工作中、资料中发现的难点、堵点、易错点进行阐述,要求事实陈述清楚、语言简洁明确、数据引用准确、问题分析透彻。

3.引鉴案例应消除敏感信息和涉密内容,涉及具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机构及项目名称可用字母代称。

相关案例请于8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钉钉、微信等形式报送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附件:案例模板(供参考,不限定表述形式)



联系人:邱丽慧    联系电话:0577-88517201

电子邮箱:wzczshzx@163.com


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2023年7月5日


案例模板1:

引鉴事项

***

案例说明

***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A造价咨询机构对***事项按***做法进行审核,形成了***结论。

引以为鉴

A造价咨询机构因为***原因,导致***后果,产生了***影响。

举一反三

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工程结算***事项审核时,应做到***。


(本表不够,可附页) 

案例模板2:

引鉴事项

***

案例说明

***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A造价咨询机构对***事项进行审核,由于***原因,审核工作难以推进。

引以为鉴

A造价咨询机构通过***方法,对***事项进行***处理,形成最终审核意见。

举一反三

造价咨询机构遇到工程结算***审查(审核)难题时,建议参照如下方法:***。


(本表不够,可附页)